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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举报联系方式的通知

发布者:唐会 [发表时间]:2026-10-21 [来源]:临床医学院 [浏览次数]:

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规定,即:

1.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2. 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3.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4.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若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,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。

一、学院举报渠道

举报电话:023-61969295

举报邮箱:383156318@qq.com

受理单位: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院学工办

二、学校举报渠道

举报电话:023-61969001、61969002、61969003

举报邮箱:983785520@qq.com

受理单位: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

三、重庆市教委市级举报渠道

举报电话:023-88517383、88517376

举报邮箱:cqbysbgs@163.com

临床医学院 学工办

2026年10月20日